Thursday, December 13, 2007

王苑和巫霸

很久很久以前,在一个小镇上,有一户贫苦人家,由于沒有田地,一家四口只靠干些散活糊口。主人家王老二和妻子每天出外干活,家里还有一个十二岁的儿子王奇和一个四岁的小女儿王苑。两口儿出门干活时还可以带着小儿子帮帮忙,至于小女儿王苑,就令他两老头痛,带出门又碍手碍脚,留在家里又不放心。在无计可施之下,只好送给镇上的大户巫老大的儿子巫霸做童养媳。(童养媳,在当时的封健社会,其实就是合法的廉价童工。)王苑年纪小小,就得给所谓的家公、家婆端茶送水,稍长大一点,就要干一些比较粗重的家活。到了十四岁那年才和大他四岁的巫霸成亲。正式成为巫家的媳妇后,日子没有给王苑带来改变。相反的,王苑给巫霸生了两个女儿之后,进一步受到冷落和疟待。最后,还把王苑安置在柴房的一个角落。日子就这么过了五十年!五十年来,王苑对巫家,没有功劳,也有苦劳!有一天,巫霸对王苑说:这间柴房我要括建,有别的用途。我就在猪寮旁边搭一间草棚给你住吧!

王苑感受到极大的委曲,于是向其他家人反应,希望有人能向巫霸说句好话,但是,大家郁摄于巫霸的权威,没有一个人敢出面相助。王苑无路可走,只好壮起胆来,把巫霸告上官府。

有一天,王苑在县衙前击鼓鸣冤,县太爷于是升堂审案:

县官:「王苑,你何事鸣冤?从实招来!」

王苑把他在巫家五十年来的遭遇,一五一十告诉了县官。

县官:「我可不能只听你这小妇人一面之词!传巫霸上堂来对质!」

不久,巫霸传到,仗着平时与县官的「交弯」,也不必多礼,慢斯条理的说道:

「县官大人,王苑这小妇人说我疟待她五十年之久,但是,她却从来没有离开过巫家,你想想看,有人可以忍受被疟待五十年吗?大人,换着是你,你能忍受吗?」

县官:「甭说五十年,五天我都受不了啦!」

巫霸:「可见王苑这小妇人说我疟待她五十年,全是一片谎言!」

县官:「对!对!对!卡叻!卡叻!卡叻!」

巫霸:「还有,这小妇人举目无亲,胆敢把我这财雄势大的巫霸告上官府,可见她背后一定有人!她一定是勾了汉子才有这个胆量!

县官:「对!对!对!卡叻!卡叻!卡叻!我怎么没想到!」

县官把惊堂木一拍:

「王苑!你这个贱妇,竞敢勾结外人,陷害收养你五十年的夫家!你还有良心吗?你还来扰乱官府,害得我府上猫狗不宁!来人呀!把这小妇人拖下去重打五十大板!再押去苦门汀牢房监禁两年!」

王苑:大人!冤枉呀!我说的句句都是真话!冤枉呀!

王苑的哀叫声,随着狱吏的呼喝声,渐渐远去,渐渐低微,渐渐消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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